长春工程学院

建筑学 热度:0

专业介绍: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 发展,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接受建筑师基本训练,具备基本的建 筑知识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放视野,能在城市建设领域从事建筑与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层次:专升本-长春工程学院
学习形式:函授
学制:2.5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 发展,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接受建筑师基本训练,具备基本的建 筑知识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放视野,能在城市建设领域从事建筑与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1.专业基础课(根据上课时间顺序)建筑概论、建筑美术(一.素描)、建筑阴影与透视、建筑构成、建筑设计基础(一)、建筑制图与表达、建筑美术(二.水彩/水粉)、建筑设计基础(二)、风景园林建筑、建筑材料、建筑力学(一)、建筑美术(三.素描强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一)、专业外语阅读、建筑构造(一)、建筑美术(四.马克笔)、计算机辅助设计(二)、建筑物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建筑力学(二)、建筑结构、城市规划原理(一)、室内设计、建筑设备、计算机辅助设计(三)、建筑项目管理、环境心理学、地基基础

  2.专业课建筑设计(一)、建筑设计(二)、建筑史(外建史部分)、建筑设计(三)、建筑设计(四)、建筑史(中建史部分)、建筑设计(五)、建筑设计(六)、建筑设计(七)、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八)、建筑设计(九)、建筑设计(十)

  3.专业选修课工业建筑设计、智能建筑概论、生态建筑概论、水工建筑物景观设计、建筑防灾、古建筑保护、建筑与城市摄影、建筑法规、建筑师业务基础、中外城市建设史、可持续建筑、建筑构造(二)

  培养要求

  1.要求:建筑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技术、环境和空间表现、绘画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2.方式: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并重的方式,强调"进校不离岗"。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4.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和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5.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